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27663-2011 全站仪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全站仪的等级及基本参数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等。

本标准适用于全站仪(以下简称仪器)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
GB/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
GB/T 3161 光学经纬仪

GB7247.1—200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:设备分类、要求和用户指南

GB/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
GB/T 25480 仪器仪表运输、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

3 等级及基本参数

仪器的等级按其标称的角度测量标准偏差mg
来划分,见表1。不同的等级对测距标准偏差又有相

对应的要求,见表12。

1

等级

I

IV

m,范围/(")

mg≤1.0

1.0<mg≤2.0

2.0<mg≤6.0

6.0<mg≤10.0

4 要求

4.1 电子测角部分要求

4.1.1 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

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。

2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0.5"

1.0”

2.0"

5.0"

10.0"

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/(")

0.5

0.7

1.6

3.6

7.0

GB/T 27663—2011

4.1.2 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

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。

3

等级及限差

1

IV

0.5"

1.0"

2.0"

5.0”

10.0"

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/(")

0.5

1.0

2.0

5.0

10.0

4.1.3 一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

一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。

4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”

2.0”

5.0"

10.0"

一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/(")

5

8

10

16

4.1.4 竖直度盘指标差

竖直度盘指标差应不大于表5的规定。

5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”

2.0"

5.0"

10.0"

竖直度盘指标差/(")

10

16

20

30

4.1.5 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

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应不大于表6的规定。

6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"

2.0"

5.0"

10.0"

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/(")

5

8

15

30

4.1.6 横轴相对于竖轴的垂直度误差

横轴相对于竖轴的垂直度误差应不大于表7的规定。

GB/T 27663—2011

7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"

2.0"

5.0"

10.0"

横轴相对于竖轴的垂直误差/(")

10

15

20

30

4.1.7 照准误差

照准误差应不大于表8的规定。

8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"

2.0"

5.0"

10.0"

照准误差/(")

5

8

10

16

4.1.8 倾斜补偿器的补偿准确度

倾斜补偿器的补偿准确度见表9的规定。

9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"

2.0"

5.0"

10.0"

纵向和横向补偿范围应不小于/(')

3

纵向和横向零位误差应不大于/(")

10

20

30

30

竖直方向补偿误差应不大于/(")

3

6

12

20

水平方向补偿误差应不大于/(")

3

6

12

20

注:对此项中的水平方向补偿,并不强制使用,如遇仪器中存在此项补偿时,推荐按本标准检测此项误差。

4.1.9 望远镜调焦时视轴的变化

望远镜从无穷远调焦到最短视距时,其视轴在水平方向的变化应不大于表10的规定。

表10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"

2.0"

5.0"

10.0"

视轴在水平方向的变化/(")

5

8

10

15

4.1.10 望远镜十字丝中心附近的分辨力

望远镜十字丝中心附近的分辨力α应不低于180/D("),D
为望远镜物镜的有效孔径,单位为 mm。

GB/T 27663—2011

4.1.11 仪器照准部每旋转一周,基座方位移动

仪器照准部每旋转一周,基座方位移动应不大于表11的规定。

1 1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0.5"

1.0”

2.0"

5.0"

10.0"

基座方位移动/(")

0.2

0.3

1

2

3

4.1.12 对点器视轴相对于竖轴的同轴度误差

对点器的视轴相对于竖轴在0.8 m~1.5m 高度内的同轴度误差应不大于1.0 mm。

4.1.13 水准器轴与竖轴的垂直度

水准器轴与竖轴的垂直度应不大于管状水准器的分划值的一半,此时圆形水准器气泡应居中。

4.1.14 望远镜竖丝相对于横轴应垂直度

望远镜竖丝相对于横轴应垂直,望远镜竖丝应在铅垂面内,不得有目视可见的倾斜。

4.2 电子测距部分要求

4.2.1 调制光相位均匀性(适用于棱镜目标)

测距时仪器照准反射棱镜的标志后偏调1',因调制光相位不均匀而引起的测距误差应不大于测距

标称标准偏差固定误差的1/2。

4.2.2 幅相误差(适用于棱镜目标)

在不同的回光信号强度下,对同一距离重复测距,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不大于测距标称标准偏

差固定误差的1/2。

4.2.3 周期误差(适用于相位法测距原理的仪器)

周期误差的振幅应不大于测距标称标准偏差的固定误差的3/5,同时计算加常数测量的标准偏差

应不大于测距标称标准偏差的1/2。

4.2.4 测尺频率(适用于相位法测距原理的仪器)

仪器开机以后,测尺频率的变化范围[(f-fo)/fo](f. 为室温下 t
时刻的瞬时频率,f。为仪器标

称测尺频率)应不大于测距标称标准偏差的比例误差的2/3。

4.2.5 测量重复性

仪器的测量重复性(一次照准读数标准偏差)应不大于测距标称标准偏差的1/4。

4.2.6 测程

仪器能够测出的最短和最长距离,所测的观测值(进行气象、倾斜、仪器常数修正后)与基线已知值

的差值的绝对值应小于仪器在该距离上的标称标准差的1.5倍。

GB/T 27663—2011

4.2.7 测距标准偏差

测距标准偏差应不大于表12的规定。

表12

等级及限差

I

IV

1.0”

2.0"

5.0"

10.0"

测距标准偏差ma(mm)

±(1+1×10-⁶D)

±(3+2×10-⁶D)

±(5+5×10-⁶D)

4.2.8 激光光源发光功率

激光光源发光功率3类激光以内,且应不大于1.2P。,P。为激光光源发光功率的标称值。激光等

级划分按GB7247.1—2001 划分,采用红外光源的仪器不检验此项。

4.3 通用要求

4.3.1 仪器表面质量

仪器表面不应有碰伤、划痕、脱漆和锈蚀,盖板及部件接合整齐,密封性好。

4.3.2 光学零件质量

仪器光学零件表面清洁,应无擦痕、霉斑和麻点及脱膜的现象,望远镜十字丝成象清晰、粗细均匀、

视场明亮、亮度均匀;目镜调焦及物镜调焦转动平稳,不应有分划影象晃动及自行滑动现象。

4.3.3 水准器、脚螺旋、望远镜旋转性能

仪器管状水准器及圆形水准器不应有松动;脚螺旋转动松紧适度、无晃动;水平及竖直制动及微动
机构运转平稳可靠、无跳动现象;当望远镜调焦到无穷远时,放松横轴制动螺旋,望远镜应保持平衡,不

应有超过视场1/4的自行转动现象;仪器和基座的连接锁紧机构可靠。

4.3.4 操作键盘质量

仪器操作键盘上各按键反应灵敏,每个键的功能正常。

4.3.5 显示屏质量

仪器显示屏显示符号、字母及数字清晰、完整,对比度适当。

4.3.6 通讯、数据采集质量

仪器观测数据采集、计算、存储和通讯功能正常。

4.3.7 工作温度

仪器在-20℃~+50 ℃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。

4.3.8 运输、环境试验

4.3.8.1
仪器在带有内包装箱的条件下,应能承受频率60次/分~100次/分,加速度98
m/s²,连续冲

击次数1000次的冲击试验。

GB/T 27663—2011

4.3.8.2 仪器在运输包装条件下,应符合GB/T 25480
的要求,其中高温+55℃,低温-40℃,自由跌

落高度250 mm。

5 试验方法

5.1 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

按 GB/T 3161 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2 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

5.2.1 试验工具

焦距不小于550 mm 的平行光管五台。

5.2.2 试验程序

采用多目标法,装置见图1,分别在1,2,3,4,5各点设置平行光管,平行光管之间的夹角为未知。
将仪器安置在升降工作台上,并调整到工作状态(近、远点在一条直线上,或天顶距为90°±10'),以盘左
位置自上而下依次照准5个目标,并读记竖盘读数,每个目标照准2次,读2次数,取平均值。用同样方

法在盘右自下而上依次照准目标,并读记竖盘读数,此为一测回,共测4测回。

style="width:7.33331in;height:4.15338in" />

图 1 多目标法竖直角标准偏差示意图

5.2.3 试验结果的计算

对于每一测回,按公式(1)计算出每个目标的竖直角 αj:

style="width:3.06674in;height:0.5533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)

式中:

R 第 i 测回第j 个目标盘右位置的竖盘测量值,单位为度(°)、分(')、秒(");
Li 第 i 测回第j
个目标盘左位置的竖盘测量值,单位为度(°)、分(')、秒(")。 共测 m
个测回,按公式(2)计算每个目标竖直角的平均值 αj:

style="width:1.56672in;height:0.68002in" /> (2)

按公式(3)和公式(4)计算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 μv:

style="width:2.36676in;height:1.07338in" /> (3)

GB/T 27663—2011

vg=a;-a; ……… ……………… (4)

式中:

m—— 测回数(i=1,2,3,4);

n — 目标数(j=1,2,3,4,5)。

5.3 一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

按GB/T 3161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4 竖直度盘指标差

按GB/T 3161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5 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

按GB/T 3161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6 横轴相对于竖轴的垂直度误差

按GB/T 3161 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7 照准误差

按GB/T 3161 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8 倾斜补偿器的补偿准确度

5.8.1 试验工具

带十字丝分划板的平行光管一台,十字丝分划板应有纵向及横向刻度尺。带微倾读数装置的仪器

墩一个。

5.8.2 试验程序

在室内仪器升降台上安置仪器,如图2所示,其中一个脚螺旋 A
在平行光管的轴线方向,B 和 C 为
其余两个脚螺旋。平行光管和仪器大致等高,以便检测经倾斜补偿后仪器竖轴的残余误差在纵向(望远

镜方向)的分量△和横向(横轴方向)的分量△'。平行光管的十字丝分划板应有纵向及横向刻度尺。

style="width:4.66667in;height:3.21389in" />

2 倾斜补偿器测试示意图

5.8.2.1 补偿范围

5.8.2.1.1 纵向补偿范围

按图2所示安置并整平仪器,使望远镜大致处于水平位置,顺时针转动脚螺旋A,
使仪器上倾,直到

GB/T 27663—2011

垂直角读数停止变化为止,记下最后一个读数M 。 再逆时针转动脚螺旋A,
使仪器下倾,直到垂直角读

数停止变化为止,记下最后一个读数M₂ 。(M₂-M₁)/2 即为补偿器的补偿范围。

5.8.2.1.2 横向补偿范围

对具有竖轴双向倾斜显示的仪器,使望远镜转到与水平方向夹角为45°±10'的位置并锁紧止动机

构,相反方向等量调整脚螺旋 B 和 C
使仪器倾向一侧直到水平角读数停止变化为止,记下最后一个读

数 M。 再相反方向等量调整脚螺旋B 和 C
使仪器倾向另一侧直到水平角读数停止变化为止,记下最

后一个读数 M₂ 。(M₂-M,)/2 即为补偿器的补偿范围。

5.8.2.2 零位误差

5.8.2.2.1 纵向零位误差

整平仪器,在望远镜旋转方向上读竖轴纵向倾斜的显示数值 L,
再旋转照准部180°,读竖轴纵向倾

斜的显示数值R, 取(L+R)/2
即为补偿器的纵向零位误差,再用相应的指令将该零位误差在机内预置

改正。

5.8.2.2.2 横向零位误差

对具有竖轴双向倾斜显示的仪器,整平仪器,在垂直望远镜旋转方向上读竖轴横向倾斜的显示数值

L, 再旋转照准部180°,读竖轴横向倾斜的显示数值 R, 取 (L+R)/2
即为补偿器的横向零位误差,再用

相应的指令将该零位误差在机内预置改正。

5.8.2.3 补偿误差

5.8.2.3.1 竖直方向补偿误差

1)
盘左位置整平仪器,用望远镜横丝精确照准平点平行光管水平丝,读取天顶距M。

2) 转动脚螺旋 A,
使仪器上仰(仰角略小于以上测定的仪器补偿范围)后,再用竖直微动螺旋,使
望远镜重新照准平点平行光管水平丝,读取天顶距M₂。

3)
反向旋转脚螺旋,使仪器回复水平后再下倾(倾角略小于仪器补偿范围),再用竖直微动螺旋,
使望远镜重新照准平点平行光管水平丝,读取天顶距 M₃。

4) 转动脚螺旋 A,
使仪器回复水平,再微动望远镜精确照准平点平行光管水平丝,读取天顶 距
M。

5) 竖直方向补偿偏差:取△=M₂-M₁, △₂=M₃-M₁, △3=M₄-M₁,
取其中绝对值最大者作为 检测结果。

5.8.2.3.2 水平方向补偿误差

对具有竖轴双向倾斜显示的仪器,进行以下试验:

1)
盘左位置整平仪器,用望远镜竖丝照准平点平行光管垂直丝,度盘置零,然后再用望远镜竖丝
照准高点(与水平方向夹角约为30°)平行光管垂直丝,读取水平方向读数 N。

2) 转动脚螺旋 B 和 C,
使仪器左倾1'30"后,用望远镜竖丝照准平点平行光管垂直丝,度盘置零,
然后再用望远镜竖丝照准高点平行光管垂直丝,读取水平方向读数 N²。

3) 反向转动脚螺旋 B 和 C,
使仪器水平后向右倾1'30"后,用望远镜竖丝照准平点平行光管垂直
丝,度盘置零,然后再用望远镜竖丝照准高点平行光管垂直丝,读水平方向值N。

4)
转动脚螺旋,使仪器恢复水平,用望远镜竖丝照准平点平行光管垂直丝,度盘置零,然后再用望
远镜竖丝照准高点平行光管垂直丝,读水平方向值N。

GB/T 27663—2011

5) 水平方向补偿偏差:取△=N₂-N₁, △₂=N₃-N₁, △₃=N₄-N₁,

结果 。

取其中绝对值最大者为检测

5.9 望远镜调焦时视轴的变化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10 望远镜十字丝中心附近的分辨力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11 仪器照准部每旋转一周,基座方位移动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12 对点器视轴相对于竖轴的同轴度误差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13 水准器轴与竖轴的垂直度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14 望远镜竖丝相对于横轴的垂直度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15 调制光相位均匀性

5.15.1 试验工具

长约50 m 的试验场地、反射棱镜。

5.15.2 试验程序

调制光相位均匀性采用光斑位置截取法:

a) 选择长约50 m
的试验场地,两端分别安置仪器与反射棱镜,使其大致等高。

b)
由中心点向上下左右等间隔地移动光轴测距,接通仪器电源,照准反射棱镜标志后,分别向上
下左右各方向移动光轴,找出光斑的可测范围。按其大小,由中心点向上下左右等间隔地移动
光轴测距,每间隔读数5次取平均值。测点顺序如图3所示,在偏调2'的区域内测点应不少于
13个点。

style="width:2.34663in;height:2.33992in" />

图 3 测点顺序

c)
将光斑中心点测距值与其他各点测距值之差绘制等相位差图,取偏调1'范围内的其最大差值

为结果。

GB/T 27663—2011

5.16 幅相误差

5.16.1 试验工具

同5. 15. 1。

5.16.2 试验程序

在室内长约50 m
的距离两端分别安置仪器与反射棱镜,激活仪器的回光信号测试功能菜单。在
物镜前安置灰度滤光器,在信号正常范围内分三次改变回光信号大小,每次取5次读数的平均值为所测

距离。取三个距离的最大互差为检测结果。

5.17 周期误差

5.17.1 平台法(方法一 :型式检验)

5.17.1.1 试验工具

a) 试验平台(平直度应优于5×10-5);

b)
基线尺(其长度应大于受检仪器的精测尺长,准确度优于2×10-⁵,最小分度应小于或等于受
检仪器精测尺长的1/40)。

5.17.1.2 试验程序

仪器安置如图4所示。在平台上放置一根基线尺,基线尺的零点与平台起始点对准并固定,另一端
拉一个与该尺检定时张尺拉力相符的重锤或弹簧秤,检测起始点与安置仪器(墩或脚架)高差应不大于

2 mm 且在同一方向线上。

style="width:9.40004in;height:2.46686in" />

图 4 周期误差示意图

将仪器与反射棱镜分别整平对中,从平台上基线尺的零点开始观测,反射棱镜由近而远移动,每次
移动的距离为仪器精测尺长的1/20或1/10,各点的对中位移误差应不大于0 . 2
mm, 每移动 一 次反射 目标,进行 一
次测距,取5次读数求其平均值为所测距离值,依次测完20或10个点(包括起始零点)。
然后,由远而近进行返测,取其往返观测的平均值为相应各点的距离。试验时棱镜目标和专用白板目标

应分别进行。

5.17.1.3 试验结果的计算

周期误差对观测距离的修正值△D,按公式(5)至公式(10)计算:

style="width:3.4799in;height:0.6468in" />

A=√X²+Y²

style="width:1.69322in;height:0.57992in" />

(5)

(6)

(7)

GB/T 27663—2011

style="width:4.07997in;height:1.02652in" />

style="width:4.07336in;height:0.79332in" />

n

L=D+(i- 1)d-D,

周期误差振幅,单位为毫米(mm);

— 周 期 误 差 的 初 相 角 , 单 位 为 弧 度(rad);

D,— 仪器测定距离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
D.;— 高精度仪器测定距离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
Do—— 仪器与基线尺零点间距离,单位为毫米(mm);

n —— 观测反射目标的点数;

d — 反射目标移动的间隔,单位为毫米(mm);

U — 受检仪器测尺的长度,单位为毫米(mm);

i=1,2,3, …,n。

5.17.1.4 周期误差测定标准偏差的估算

单位权标准偏差 m。按公式(11)和公式(12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70675in;height:1.08658in" />

式中:

(8)

(9)

(10)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1)

style="width:11.0599in;height:1.01332in" />

振幅测定的标准偏差m 按公式(13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65326in;height:0.63316in" />

初相角测定的标准偏差 m, 按公式(14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64681in;height:0.63998in" />

式中:

p=206265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2)

… …………… (13)

…………… ………… (14)

5.17.1.5 周期误差的图解

以(D,-Do) 值为横坐标,以 l 为纵坐标,绘出误差曲线图。

误差曲线图周期性显著,应复测一次,振幅A
和初相角φ稳定,可用两次观测的A,φ 平均值对观

测距离值加以修正来使用。

5.17.2 乘常数、加常数法(方法二:出厂检验)

5.17.2.1 乘常数法

乘常数用测频方法测定。测频仪器按出厂说明书预热充分并实时校准好,再用光电转换器(或直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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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量电路板上的频率测试点)物镜对准仪器发射物镜,给仪器通电,即开始测频。在约10
min 至15 min

内,读取20个频率,取平均值fr, 并测定室温 T。

乘常数R 按公式(15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51323in;height:0.65318in" />

……………

…………

(15)

式中:

fo— 仪器标称测尺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;

fr— 仪器在室温 T 下测尺的工作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。

5.17.2.2 加常数法

与周期误差同时测定。周期误差在周期误差测定平台或室内强制对中导轨(短基线)上进行。将周

期误差测定的数据做周期误差改正,并将做过改正的数据与基线值比较。

加常数K 按公式(16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20675in;height:0.97328in" /> (16)

单位权标准偏差 m。按公式(17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64004in;height:1.03994in" /> (17)

加常数 K 测量标准偏差M 按公式(18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50002in;height:0.63998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8)

其中:

style="width:3.07335in;height:0.6798in" />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19)

式中:

L— 基线值与D, 值之差,单位为毫米(mm);

n—— 使用的基线段数;

i=1,2,3, …,n。

5.18 测尺频率

5.18.1 测尺频率随开机时间的变化特性

5.18.1.1 试验工具

数字频率计(准确度优于5×10-8,或优于受检仪器测尺频率准确度一个数量级)。

5.18.1.2 试验程序

a) 在稳定的室温15℃~25℃下进行。先将数字频率计通电预热1 h
以上,并将光电转换器的输
出端与频率计输入端用高频电缆线连接。在仪器发射筒处安置光电转换器,使发射光斑正落
入光电转换器的接收孔内(或直接测量电路板上的频率测试点)。

b) 仪器通电后立即在频率计上读取频率显示数,每隔1 min
读取一次,直至开机30 min 结束。

c) 绘出测尺频率随开机时间的变化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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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8.1.3 试验结果的计算

频率变化值△f, 按公式(20)计算:

△f,=f₀-f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 20)

式中:

fo— 仪器标称测尺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;

f,— 该室温下t 时刻的瞬时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;

t ——仪器开机时间,单位为分钟(min)。

以频率变化值△f, 为纵轴,开机时间 t
为横轴,绘出测尺频率随开机时间的变化曲线。找出开机 5min 到 3 0 min
之间的△f,的最大值△fmx,△fimax/fo值应符合要求。取此25 min
内频率读数的平均

值作为受检仪器在该温度下的测尺频率。

5.18.2 测尺频率随温度变化漂移特性

5.18.2.1 试验工具

a)
数字频率计(准确度优于5×10-8,或优于受检仪器测尺频率准确度一个数量级);

b) 恒温控制箱(室)。

5.18.2.2 试验程序

a)
将受检仪器置入具有隔热玻璃的恒温控制箱(室)内,使其发射筒对准隔热玻璃窗。并将光电
转换器(或直接测量电路板上的频率测试点)的接收孔正对箱内的仪器发射筒,使测距光束落
入其内。

b)
根据受检仪器的适用温度范围,对恒温控制箱缓缓调温(或升或降)到给定的一极限温度,持
续恒温2 h, 使仪器与箱体内温度相一致。

c) 数字频率计预热1 h 以上,受检仪器预热5 min
以上,测量仪器测尺频率。连续10次读数,取
其平均值,即为该仪器在此温度下的频率值。改变温度5℃,并恒温1 h,
在新的温度下重复上 述操作,直到给定温度范围的另一极限温度止。

5.18.2.3 试验结果的计算

在恒温控制箱(室)内温度 T 下测尺频率漂移量△fr 按公式(21)计算:

△fr=f₀ fr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 21)

式中:

fo— 仪器标称测尺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;

fr— 仪器在恒温控制箱(室)内温度 T 下的测尺频率,单位为赫兹(Hz)。

以温度 T 为横轴,频率漂移量△fr
为纵轴,绘出温度一频率漂移曲线。在受检仪器适用温度范围

内找出最大漂移量△frmax,其△frmax/fo 值应符合要求。

温度频率漂移的距离修正值△D, 按公式(22)计算:

式中:

style="width:2.25994in;height:0.65244in" />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(22)

Dr— 仪器在恒温控制箱(室)内温度 T 下测定的距离,单位为米(m)。

GB/T 27663—2011

5.19 测量重复性

5.19.1 试验程序

在室内约50 m
距离的两端分别安置仪器与反射目标,操作仪器一次照准后测距,连续读数30次。

试验时棱镜目标和专用白板目标应分别进行。

5.19.2 试验结果的计算

一次读数的测距标准偏差m。按公式(23)和公式(24)计算:

style="width:1.63328in;height:1.06678in" /> ( 23)

v,=D,-D ( 24)

式中:

V;—— 第 i 次读数值与读数平均值之差,单位为毫米(mm);

D,— 第 i 次读数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
D—n 次读数的平均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
n — 连续读数的次数。

5.20 测程

5.20.1 试验工具

a) 反射棱镜;

b) 标准白板:KODAK CAT NO.E1527795 白色面,大小为标准A4。

5.20.2 试验条件

目标为反射棱镜时:能见度40 km, 晴朗,无热闪烁。

目标为标准白板时:背景光照度应不大于50001x, 无雾和无阳光直射。

5.20.3 试验程序

应在规定的观测条件下及规定使用的反射目标条件下进行试验。选择与测程相应的已知距离
D,
在其两端分别安置仪器与反射目标。仪器测距应不少于10次照准,每次照准取5个读数求其平均值为
观测值。在测距的同时测定气温、气压,对所测的观测值进行气象、倾斜、仪器常数修正后得距离测量值

D 。试验时棱镜目标和专用白板目标应分别进行。

5.20.4 试验结果的计算

按公式(25)计算距离测量值D 与已知距离D 差值的绝对值△:

△=\|D-D\| ( 25)

5.21 测距标准偏差

5.21.1 方法一 (型式检验)

5.21.1.1 试验工具

标准基线(其长度的不确定度应不大于10-6)。

GB/T 27663—2011

5.21.1.2 试验程序

在相应准确度的已知长度的试验场进行。选用的组合基线段应不少于15段,且其长度应大致均匀

分布在仪器的测程内。已知长度可用检定过的高精度测距仪测定,其长度的不确定度应不大于10-6。

对每段基线的观测应采用一
次照准取10次读数求其平均值为观测值。在测距的同时测定气温、气

压等数据,并对各观测值进行气象、倾斜、仪器加常数、乘常数改正等修正。

5.21.1.3 试验结果的计算

用进行修正过后的距离观测值与相应的基线或已知长度值比较,用一元线性回归法进行计算。

计算测距标准偏差ma 的表达式为±(a+bD), 其 中 a 值 和b
值分别按公式(26)和(27)计算:

式 中 :

l;=\|D-D₁ \|

style="width:4.11332in;height:1.44576in" />

style="width:3.55337in;height:1.4333in" />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26)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27)

a — 测距标准偏差表达式固定误差部分,单位为毫米(mm);

b — 测距标准偏差表达式比例误差系数,单位为毫米每千米(mm/km);

Do;— 基线或已知长度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
D,—
经过气象、倾斜、仪器加常数、乘常数等修正后的距离观测值,单位为毫米(mm);

n — 比测边的段数(取样数);

i=1,2,3, …,n。

计算出的a,b 值应符合a,b 值的要求。

5.21.2 方法二(出厂检验)

5.21.2.1 试验工具

同5.21. 1. 1。

5.21.2.2 试验程序

在相应准确度的已知长度的试验场进行。选用的组合基线应不少于5条边,且其长度应均匀分布
在仪器的测程内。对每段基线的观测应采用 一
次照准取5次读数求其平均值作为观测值。在测距的同

时测定气温、气压等数据。

5.21.2.3 试验结果的计算

对各观测值进行气象、倾斜、加常数及乘常数等改正得距离观测值 D₁,
其误差△按公式(28)计算:

△,=D;-D (28)

式中:

Do— 基线或已知长度值,单位为毫米(mm)。

单位权标准偏差m 按公式(29)计算:

GB/T 27663—2011

style="width:1.69999in;height:1.05336in" /> ( 29)

取单位权标准偏差 m。的1 . 2倍作为该台仪器的测距标准偏差ma, 见公式(30):

ma=1.2mo (30)

5.22 激光光源发光功率

5.22.1 试验程序

a)
检验在室内常温下进行。在检验区域内无可感到的空气波动、无影响测量数据的电磁干挠和
背景辐射干扰。

b)
将仪器的望远镜安置到水平位置,启动仪器使其处于激光测距模式。将安置在50
mm 以 内 的
光功率计的探头垂直对准激光光束,上下左右移动探头使激光光束完全位于探头内且位于探
头的中心位置,读取光功率计的读数。重复10次测量。

5.22.2 试验结果的计算

取10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激光光源发光功率测量值 P、。

5.23 仪器表面质量

按要求目视试验。

5.24 光学零件质量

按要求目视试验。

5.25 水准器、脚螺旋、望远镜旋转性能

按要求用手感及目视试验。

5.26 操作键盘质量

开机后按要求用手感及目视试验。

5.27 显示屏质量

开机后按要求用手感及目视试验。

5.28 通讯、数据采集质量

开机后按要求操作试验。

5.29 工作温度

按 GB/T 3161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5.30 运输、环境试验

按 GB/T 25480 的规定进行试验。

GB/T 27663—2011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6.2 出厂检验

6.2.1 出厂检验为全数检验。

6.2.2
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.1.1~4.1.9、4.1.12~4.1.14、4.2.1~4.2.3、4.2.5、4.3.1~4.3.8。

6.2.3 判定规则

如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,即为不合格。

6.3 型式检验

6.3.1
型式检验一般规定为每2年不少于1次。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进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正常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品后,应1年进行一次检验;

d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
6.3.2
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,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。

6.3.3 型式检验的抽样采用GB/T 2829
中的一次抽样方案,各类不合格数以项目计。各类不合格项 目类别、判别水平
DL、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和抽样方案见表13。

表13

不合格类别

项 目

RQL

抽样方案(n |A。,R.)

DL

A

4.1.1、4.1.2、4.2.7

30

3 | (0,1)

I

B

4.1.8、4.1.10、4.2.1~4.2.4、4.3.7、4.3.8

65

3 | (1,2)

I

C

4.1.3~4.1.7、4.1.9、4.1.11~4.1.14、

4.2.5、4.2.6、4.2.8、4.3.1~4.3.6

100

3 | (2,3)

I

6.3.4 型式检验的受试样品在按GB/T 25480
的要求进行环境条件试验后,各项技术要求仍应符合标

准的规定。

6.3.5 经过型式检验后的样品,不经过整理不得作为合格品出厂。
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7.1 标志

7.1.1
仪器上应标有产品名称、型号、商标、公司名称和仪器编号,带激光对中器的应有激光警示标志。

7.1.2
说明书和包装箱上也应标注产品名称、商标、公司名称、详细地址等标识。

GB/T 27663—2011

7.2 包装

仪器的包装应符合GB/T 13384 的有关规定。

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按照GB/T 191 的规定。

7.3 运输

7.3.1
搬运和放置按照运输箱上的标志进行,严格遵守搬运和运输上的一切规则。

7.3.2 不允许和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的物品同车装运。

7.3.3 装车齐整、平稳、牢固、不得超高、超重。

7.3.4 运输时有防雨、防日晒、防撞击和防跌落措施。

7.4 贮存

7.4.1 产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。

7.4.2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、隔热、保温、排水、防震、防火等设施。

style="width:3.1001in" />GB/T 27663—2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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